省建协装[2010]20号
各地市建筑装饰业(建筑业)协会、各建筑装饰施工、设计和装饰材料生产企业:
为了进一步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根据《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办法》(试行)(粤建协装[2010]1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 创新成果”的推介活动。本活动旨在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我省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广泛应用。并充分体现以低碳建筑为标志的行业发展格局,这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为我省建筑装饰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条件。为此特发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的申报工作于2010年11月8日开始,2010年11月25日前结束,请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本地申报材料汇总后递送省建筑装饰分会。
二、省建筑装饰分会将于2010年12月份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抽查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 ”和“科技创新成果”的表彰和宣传活动将在2011年上半年举行。届时,将向获奖单位颁发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 和“科技创新成果”奖。该奖项包括广东省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建筑装饰材料生产企业和设计单位所申报的获奖项目,表彰和宣传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对获得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 和“科技创新成果”奖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奖。
五、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活动申报按《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办法》执行。
联系人: 招兆衡 冯秉和 薛龙萍
电 话:020—83642506 传真:020—8364250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邮 编:510050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相关链接:《关于颁布<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协装[201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