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装[2010]16号
各地市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引领建筑装饰行业可持续地健康发展。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根据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的通知》(建质[2002]173号),参照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每年举办“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活动”的内容及主要措施,结合我省建筑装饰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在2010年6月8日,首届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工作委员会会议上,会员单位一致表决通过《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办法》(试行)。现特向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颁布《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办法》(试行)。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要在工作中认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积极参加建筑装饰行业的“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的推介活动。希望通过大力开展这项推介活动,有效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行业中加快应用,为促进我省建筑装饰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附件:《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办法》(试行)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