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4〕58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工程创优评先活动,发挥优质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提高智能建筑工程的科技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树立我省智能建筑企业的品牌形象,推动我省智能建筑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省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起草了《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经省建筑业协会四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予以公布,具体由省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组织实施。
附件:《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