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4〕57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积极推进我省建筑业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建筑业企业自律性,维护建筑领域经济运行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稳定发展。我协会根据省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意见,拟定了《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经省建筑业协会四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予以颁布,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