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2〕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发挥行业协会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经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和四届二次理事会表决通过,我协会现发布《广东省建筑行业自律公约》。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共同促进我省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特此通告
附件:《广东省建筑行业自律公约》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粤建协〔2012〕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发挥行业协会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经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和四届二次理事会表决通过,我协会现发布《广东省建筑行业自律公约》。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共同促进我省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特此通告
附件:《广东省建筑行业自律公约》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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