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8〕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装饰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快促进建筑产业升级,增强产业建造创新能力,住建部组织编制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于2017年10月建质函〔2017〕268号发布,20多年来《建筑业10项新技术》在业内已形成品牌效应,覆盖面不断扩大,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能耗、加快新技术普及应用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已经成为建筑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标志,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优化升级建筑业发展的需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既是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工程技术领域进入并跑、领跑阶段的关键核心,也是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顺应工程技术发展趋势、破解区域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需要,引导建筑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提高工程科技含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加快促进建筑业结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我省建筑行业科技进步与成果转化,我会拟于2018年4月和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分别在江门市和广州市举办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修编背景、修编情况、技术内容、技术指标、适用范围、工程案例等内容介绍。
2.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验收评审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二、授课专家
邀请主(参)编单位的主要起草人及业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授课,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问题。
三、培训对象
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机构等、总工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从事技术、科技创新等有关人员、计划申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的相关人员。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第一期(江门班)
1.时间:2018年4月下旬培训(一天)。
2.培训地点:待定(另行发文通知)。
(二)第二期(广州班)
1.时间:2018年5月中旬培训(一天)。
2.培训地点:待定(另行发文通知)。
(三)培训费用800元/人(含资料、自助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及其他
1.各有关单位以自愿为原则派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各地市协会组织当地企业积极参加,协会领队可免费参训。
2.请意向参加培训班的人员于2018年4月13日前登录省建筑业协会网站(www.gdcia.org)首页“在线服务”点击“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专题培训班”进行报名。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班次报名。
第一期(江门班)(点击报名)
第二期(广州班)(点击报名)
3.参加学习培训无缺课的人员,由协会出具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
4.拟参加培训单位及个人可在4月20日前将培训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到我协会账号或直接到我协会财务缴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单位,报到时请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
户 名: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账 号:3602000909002250383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
5.现场缴交:培训当天报到时现金缴交。
六、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蓝贵芬 电话:020-83642733
黄瑞君(财务) 电话:020-83642029
传 真:020-83642502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