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2〕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装饰协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建[201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见附件)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建造师,可直接向我协会申报,我协会将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获得2012年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优先考虑)参加“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
二、请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详见“建协建[2012]3号”通知中申报表的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及其电子版,有关附件材料(其中全国优秀建造师申报表单独装订)装订成册报送我协会。
三、向我协会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四、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8楼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质量技术部。
联系人:郑顺炽 严民
电 话:020-83642201
传 真:020-83642502
附件: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建[2012]3号)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