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装[201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及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我会现开始受理2012年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的申报,复查及评审时间另行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规定,并于
(一)竣工后无法进行现场检查的工程。
(二)施工期间出现过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责任事故的工程。
(三)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工程。
(四)曾申报过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的工程。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公共建筑装饰、公共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幕墙类的项目,分别按如下内容提交申报材料。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规格,申报表、附件资料、照片资料分三册独立装订,统一用A4规格文件盒包装。
(一)公共建筑装饰类
1、《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公共建筑装饰类)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请勿装裱。
2、附件资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的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份(主要合同部分),工程施工的结算书复印件一份,尚未结算须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4)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工程项目总体概况和特点说明。
(6)主体建筑的外观及装饰工程的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10—20张,配简要文字说明,单独成册装订。
(7)反映项目施工过程和竣工后情况的录像10-15分钟。
以上资料统一刻录成光盘,与资料一起报送。
(二)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
1、《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请勿装裱。
2、附件资料
(1)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工程设计合同复印件一份(主要合同部分)。
(3)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4)项目设计师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设计总说明。
(6)方案效果图;主要部位平面、立面、天花图。
(7)完成装饰设计的各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10—20张,配简要文字说明,单独成册装订。
以上资料统一刻录成光盘,与资料一起报送。
(三)建筑幕墙类
1、《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建筑幕墙类)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请勿装裱。
2、附件资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的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合同部分)、工程施工的结算书复印件各一份,尚未结算须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表、消防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批准文件。
(5)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工程项目总体概况和特点说明。
(7)建筑幕墙的整体外观、项目施工各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10-20张,配简要文字说明,单独成册装订。
(8)反映项目施工过程和竣工后情况的录像10-15分钟。
以上资料统一刻录成光盘,与资料一起报送。
三、资料核实要求
附件资料的复印件由申报单位对其真实性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地级以上市建筑装饰协会(或建筑业协会)对推荐工程的所有资料其真实性负责,核对原件并加盖公章确认。
四、申报程序
省内工程由项目所在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建筑装饰协会(或建筑业协会),按照《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进行初审推荐,省外工程由企业向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建筑装饰协会﹙或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并出具推荐意见和推荐函,统一向我会申报。(附件1、2、3)的打印件和电子文档,统一送到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五、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
申报资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十二楼1205室。
邮政编码:510050
联 系 人:冯秉和 唐家潘 薛龙苹
电 话:020-83642506
传 真:020-83642502
电子信箱:gdcia@vip.163.com
附件:1、申报2012年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汇总表(公共建筑装饰类)
2、申报2012年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汇总表(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
3、申报2012年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汇总表(建筑幕墙类)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