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1〕132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装饰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和优秀总工程师表彰活动。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和优秀总工程师表彰活动的通知》(建协〔2011〕3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表彰办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根据需要,可直接向我协会申报,我协会择优推荐。
二、向我协会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0日。
联系人:郑工、严工
联系电话:020-83642201
传真电话:020-83642502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和优秀总工程师表彰活动的通知(建协〔2011〕39号)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