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0〕80号
各地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各有关培训单位:
根据各地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申报的培训机构资料,我协会组织完成了相关审查,经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编审委员会审核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定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等25家培训机构为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首批培训点。
以上培训机构基本上具备“原已取得省建设类二级、三级培训资质,且现有教学场所、教学设备设施、专职管理人员、教学管理制度等”条件,符合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点的要求。准予在我协会统筹协调下有计划组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相关法规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园林工程管理与实务》等七门专业的教学培训工作。
25家培训机构如下:
1、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
2、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3、广州市市政集团培训中心
4、深圳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
5、珠海市建协建筑培训中心
6、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
7、佛山市思成建设培训中心
8、韶关市建筑培训中心
9、湛江市兴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10、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11、江门市建设培训中心
12、茂名市建设培训学校
13、惠州市建筑技术职业培训中心
14、梅州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
15、河源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
16、阳江市建设类培训中心
17、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
18、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19、潮州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
20、揭阳市建设执业资格培训中心
21、佛山市顺德区建设技术培训中心
22、佛山市南海区建筑技术学校
23、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24、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25、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特此通知。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