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0〕7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召开“十一五”全国建筑业节能减排经验交流大会的通知》(建协质[2010]22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自愿申报的原则,在10月15日前把申报资料递交到我协会,由我协会择优推荐申报。
特此通知。
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联系电话:020-83642201
联 系 人:郑顺炽、严 民
附 件:《关于召开“十一五”全国建筑业节能减排经验交流大会的通知》(建协质[2010]22号)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