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0〕61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粤建协[2008]20号)规定,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我协会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省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由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和有关单位推荐的123项房屋建筑工程和专业工程申报评审,经评审和公示,其中93项工程被评为2010年度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现予以公布表彰(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推动企业树立精品意识,抓好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更多品牌工程,各市建筑业协会和施工企业要充分发挥省优良样板工程的质量示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观摩学习活动,推广工程质量创优经验,鼓励企业开展创优良样板工程活动。
二、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创出更多的精品工程。全省施工企业应向获奖单位学习,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作出新贡献。
三、我协会将对获得省优良样板工程称号的承建、参建、监理等单位和建造师(项目经理)颁发证书,并在《广东建设报》、广东建设信息网、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网、《广东建筑业》(会刊)上公告表彰。
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联系电话:020-83642201
附件:2010年度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名单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