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0〕24号
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关于召开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会员企业质量工作交流会的通知》(建协质[2010]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文件要求自行报名参加。
附 件:《关于召开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会员企业质量工作交流会的通知》(建协质[2010]9号)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