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0]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装饰协会、省直有关单位:
自《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组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家库的通知》(粤建协[2004]18号)印发以来,我会在各地区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家库,被推荐为专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评优及工法审查、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专家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其个人信息资料与实际不相符,目前专家库人员构成已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服务需求,为了补充、更新、整合行业技术人才资源,发挥专家的技术特长,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协会向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服务,我协会决定重新组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管理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支持行业协会工作;
2、大专以上学历,原则上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注册执业资格,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3、熟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熟练掌握建筑施工质量检查标准、验收标准及施工规范,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
4、身体健康,年龄60岁以下,并在建设系统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二)专业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质量技术管理工作不少于5年;
2、受聘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技术管理专家或主持三个以上相应大中型(专业)工程的施工技术工作。
二、专家库专家的工作范围:
1、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有关问题的研究及成果鉴定;
2、建设工程质量有关奖项的评审;
3、建设工程工法、新技术示范工程的评审;
4、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鉴定;
5、建设工程有关标准的制定;
6、建设工程有关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评估;
7、协助建设主管部门参与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8、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三、专家库专家的推荐
(一)由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装饰协会、省直有关单位及省级专业部门(包括铁路、水利、交通、电力、市政、路桥、园林)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管理专家专业分类(见附件1)中择优推荐(推荐的专家要求按专业均衡配备,企业的专家占60%以上)。
(二)由我协会在各地级市或有关单位推荐专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被推荐人员的资历情况进行初选,并进行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经本会审核批准,正式录入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使用。
四、请各地级以上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装饰协会、省直有关单位及省级专业部门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于
1、推荐表(见附表2)
2、汇总表(见附表3),并提供电子文档。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复印件)
6、业绩资料(个人获奖证书、聘书或受聘文件、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用A4纸复印,由推荐单位核对原件,加盖核对章,原件备查。
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邮编:510050 电子邮箱:GDCIA@VIP.163.COM
联系人:梁剑明、郑顺炽、招兆衡 联系电话:83642201
传真:020-83642502
附表:1、《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管理专家专业分类》
2、《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管理专家推荐表》
3、《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管理专家汇总表》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O一O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