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0〕1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业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粤建市函〔2009〕100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及企业继续高度重视工法的研究开发和管理工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促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对于获得国家级工法的单位和个人,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遵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文件精神给予奖励。
附件:关于公布广东省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粤建市函〔2009〕100号)
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