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关于评选全国优秀建造师的通知》(建协建[2009]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向我会申报,我会将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
二、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有关附件装订成册,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报送。核对后,原件退回。
三、向我会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四、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煤炭大楼10楼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部,联系电话:020-83196875
附件:关于评选全国优秀建造师的通知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OO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