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函[2009]36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业装饰协会、各获奖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召开200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颁奖大会的通知》(建协[2009]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通知要求,请参会人员认真填写会议报名反馈单并于
二、请各获奖单位的领奖代表务必于
附件:1、关于召开200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颁奖大会的通知(建协[2009]53号);
2、关于公布200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结果的通知(建协[2009]47号);
3、关于公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评选结果的通知(建协[2009]48号)。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