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函﹝2008﹞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协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等文件和开展第一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的通知》(建协〔2008〕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以企业基本素质、经营管理能力、行业竞争力及信用情况等为主要指标,开展评价活动有利于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希望建筑业企业积极踊跃参加评价工作。
二、因受分配名额限制,请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加具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我会。省内名额分配如下:
1、省属企业:2名;
2、广 州 市:1名;
3、深 圳 市:1名;
4、其它地区:1名。
三、申报材料请于2008年12月19日前报我会。我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择优推荐至中国建筑业协会。
联 系 人:李继华 沈永智
电 话:020-83352459 电 话:020-83198305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煤炭大楼十楼
邮 编:510030
附件: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等文件和开展第一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的通知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