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我协会邀请吴庆洲等10名广东省传统建筑专家库专家以及3名首届“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代表,就修订《“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认定办法》及《“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评分标准》举行座谈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卿文峰、主任科员陈思明,省建筑业协会会长梁剑明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与会代表合影)
座谈会由省建筑业协会梁剑明会长主持,卿文峰副处长重点介绍了修订“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认定办法和评分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华南理工大学吴庆洲教授为此次座谈会做了动员发言。
根据《“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认定办法》,“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每两年认定一次,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第二届“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认定相关工作,对标“中国传统建筑名匠”推荐标准,此次修订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讨论环节,参会专家以及名匠代表就“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认定办法中相关技艺类别、申报条件、申报流程、评分标准等内容逐一进行了研究讨论,并达成初步共识。此外,与会代表还针对即将开展的“广东省传统建筑建造技艺传承情况调研”以及第二届“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认定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对未来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指导意见。
(座谈会会场)
根据许瑞生副省长批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省文化厅、省建筑行业协会,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工作,已于2016年在全国首次开展了省级“传统建筑名匠”认定工作,认定了首届9名分别掌握嵌瓷、营造、砖雕、陶塑、壁画、灰塑、木雕、彩画等传统建筑技艺,具有较高造诣,在业界享有盛誉的
“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
岭南传统建筑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其建筑风格精细繁密,色彩艳丽,既保持传统特色,又融汇中西建筑风格,在我国传统建筑中独树一帜。通过开展“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认定工作,有利于在全社会掀起弘扬传统建筑文化,传承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的热潮,有利于引导大中高等院校积极开展传统建筑建造技艺人才的培养,对再造岭南建筑辉煌,实现广东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的跨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