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字〔2009〕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评选200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建协[2009]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严格按照建协 〔2009〕19号文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推荐申报工作。因受推荐数量限制,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应本着精中求精,严格把关原则,所推荐项目不得超过3项(含3项)。
二、请申报企业于2009年5月26日前将以下申报资料报送省建筑业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一)备份资料一式两份,由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核对原件,并加盖原件核对章,用A4纸尺寸装订成册:
1、申报资料总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3、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
4、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
5、省级优良样板工程证书复印件;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复印件;
7、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8、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资料复印件;
9、20张6寸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的彩照片(彩色打印件)。
(二)按目录顺序制作的申报资料光盘三张。
三、省建筑业协会将于6月上旬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根据初评情况,择优推荐参加200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审项目。
联 系 人:郑工
电话:020-83352307
传真:020-83198305
附件:关于评选200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