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纪〔2016〕5号
根据《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6月17日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五届三次理事会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对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科研院校、材料供应商等会员单位会费标准调整和申请入会单位两项议案提请全体理事会进行审议。截至6月30日,收到大部分理事单位反馈,按照文件通知要求,未按时反馈审议意见的视为同意,最终审议意见均为同意。根据《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章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两项议案有效。
附件:1. 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科研院校、材料供应商等会员会费标准
2. 审议通过的新会员名单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