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6〕3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推荐“十二五”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的通知》(建协〔2016〕12号)转发给你们,按自愿申报的原则,请本省建筑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总工程师,在6月2日前把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各1份并附有关证明资料递交到我协会,逾期不受理,由我协会择优推荐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顺炽、梁智尤、何晓君
电 话:020-83642201
邮 箱:gdcia@vip.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附件:关于推荐“十二五”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的通知(建协〔2016〕12号)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