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召开首届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现场交流会暨第四届中国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年会的预备通知》,(建协经〔2014〕13号),我会原定于9月下旬在沈阳市召开的首届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现场交流会暨第四届中国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年会,现因固取消。第四届中国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年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