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4〕9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导向引领作用,中国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始受理第四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现将《关于申报第四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建协〔2014〕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的施工单位积极申报,并把申报资料于2014年7月31前报我协会。
2.根据通知中“申报工程原则上列入省(部)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及《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请申报第四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单位同时递交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资料,我们将在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中择优推荐申报。
附件:关于申报第四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建协〔2014〕16号)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