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4〕9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绿色施工管理,推进我省建筑业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协会于2014年4月21日发出了《关于公布<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协〔2014〕56号)。根据《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省绿色施工示范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协会现开始动态受理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立项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省绿色施工示范管理办法”中立项申报条件的项目。
2.申报项目开工手续要齐全,即将开工或新开工(地基与基础绿色施工阶段评价前),并可在工程施工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绿色施工内容。
3.已经公布立项,但未完成验收评审的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可申报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按“省绿色施工示范管理办法”纳入管理。
二、申报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认真填写《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并由工程所在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加盖推荐意见。
2.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协会质量技术部,包括:《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施工许可证等资料。
三、立项管理
省建筑业协会将按省绿色施工示范管理办法要求对申报项目组织动态立项评审,分批公布通过立项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名单,并对通过立项的项目按省绿色施工示范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跟踪管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801
联 系 人:郑顺炽 严民
联系电话:020-83642201 020-83642502(传真)
附件:关于公布《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协〔2014〕56号)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4年6月25日
附件:关于公布《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