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4〕54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我省建筑业统计报表按要求于3月30日已截止上报。根据各地市建设局和建协反映,有不少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上报并要求补报。现通知进行2013年度我省建筑业统计报表补报工作,需要补报报表的企业在2014年4月3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市属企业向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省属企业向省建筑业协会申请,同时在工作平台上提交补报申请。经审核后于5月7日至9日开放统计平台,企业进行统一补报,过期不予办理。请各有关单位,按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此次补报工作。
联 系 人:姬广艳
联系电话:020-83642809
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