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25〕11号
各地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的依据是《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见附件1)。
二、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行业协会或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价的办法,评价对象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三、凡信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见附件2)须按要求进行年审;升级或延续有效期的企业,须按新申请企业提供申请资料。
四、参评企业考核期为两年,即2023年至2024年(其中建筑业企业良好、不良行为的考核期为2023年至评价时),企业在考核及评价期间不得有重大不良行为记录。
五、评价工作不收取评审费,通过评价的企业,将颁发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
六、申报受理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参评企业应在申报受理期内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交经申报系统生成带条形码的《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其存储于U盘的电子版申报材料。
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及各报表的附注说明复印件(上传附件)、近两年企业获得的各类奖项目录表及相对应的奖项证书扫描件(上传附件)。参加年审的企业只需在网络平台填报资料,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七、申报受理期内,各会员企业请登录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平台(http://home.gdcia.org/,选择“信用体系建设”-填写“企业信用档案”提交审核通过后-进行“企业信用评价申报”填报)。
八、参加我协会组织的信用评价活动并获得相应信用等级的会员企业,可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信用企业评价相关活动。
九、联系方式
电 话:020-83642501
邮 箱:gdcia@vip.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801
附件:1.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2.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指南
3.2025年度年审企业名单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