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3〕14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对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建协秘函〔2013〕48号)转发给你们。
请由我协会推荐申报的已列入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承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于2013年11月12日前将本单位绿色施工实施情况阶段总结报告一式两份报我协会,由我协会统一加盖公章后上报中国建筑业协会。
附件:关于对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建协秘函〔2013〕48号)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