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24〕52号
各地级市以上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装饰协会,有关会员单位:
为适应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的各项业务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专家在行业和企业管理中的引领作用,我协会组织修订了《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技术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六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技术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粤建协〔2011〕168号)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