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23〕88号
各会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支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建规范〔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研究分析各类适用政策,尽早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和行业高质量发展。本措施自2023年9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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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支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