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23〕3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粤建协〔2023〕1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我协会继续开展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工作,鼓励和支持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有覆盖到的领域;
2.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可细化或可补充的部分,可以明确的具体技术措施;
3.严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专业标准;
4.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规程、导则、指南、手册等;
5.尤其在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方面突出,如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程度高,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区块链、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等领域。
二、申请条件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办法》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做好编制标准的工作方案;
2.拟编的标准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先进性、导向性和适用性,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
3.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
4.经费已落实。
三、申请资料
申请单位根据《办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开展标准编制工作的相关情况,填写《立项申请书》和《编制组成员名单表》(见《办法》附件1、2),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资料和电子版资料一并寄送我协会科技创新部。
联系人:黄薇薇
电 话:020-83642809
邮 箱:gdcia@vip.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附件: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