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装〔2023〕1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我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及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装饰分会开始受理2023年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的申报,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和时间
1.申报范围:凡符合《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并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装饰工程均可申报。
特别提醒:根据《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第五章第十八条的规定,凡计划申报国家级奖项的工程必需通过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的评选方可择优推荐。
2.受理申报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逾期不再受理)。
3.省装饰优复查及评审计划于4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
本省工程由项目所在地级市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按照《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所有申报项目资料集中统一申报,填写(《2023年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并根据申报的类别(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按《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到我协会及在网上系统进行申报。会员企业请登录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平台(http://home.gdcia.org/),进入“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非会员企业请与我们联系申报事项。
四、资料核实要求
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对其真实性负责,各地级市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对推荐的资料核对原件,盖章确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 民 李子华
电 话:020-83642506
传 真:020-83642502
邮 箱:gdcia@vip.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808室
附件:1.2023年省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2.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材料要求
3.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表(公共建筑装饰类)
4.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表(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
5.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表(建筑幕墙类)
6.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表(监理单位)
7.《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及工程复查实施细则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