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22〕76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65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践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广BIM技术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为建筑信息化建设做出创新研究和实践的组织和个人总结BIM成果、理顺推荐国家级相关活动的基础工作。应广大会员单位的要求,我协会制定了《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BIM应用成果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经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一致通过,现将《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BIM应用成果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附件: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BIM应用成果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