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21〕7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1〕1104号)精神,我协会被列为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为做好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提名者必须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中第三条“被提名者条件”的要求。 如,但不止于以下要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要求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是广东省内所属单位,科技进步奖要求第一完成单位是广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成果已整体应用2年以上(即2019年8月31日前已应用)。
二、被提名者申报项目为近两年获得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三、通过我协会提名的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由完成单位按要求于2021年10月8日17时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网络申报,并于10月12日前向我协会提交一式7份纸质成果申报材料(装订成册,附带电子版材料)供提名遴选。
经遴选推荐提名的项目按要求网络公示7天,被提名单位请于2021年10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资料(提名书原件1份,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协会。
四、具体提名工作要求请查看《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1〕1104号)。
联系人:黄薇薇
电 话:020-83642733
传 真:020-83642502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1〕1104号)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