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装〔2021〕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及促进绿色施工技术的应用,我协会对原《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绿色施工文明工地评审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并于2021年5月28日印发了《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文明绿色工地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我协会现开始受理省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文明绿色工地申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办法”中第二章第六、七条要求的项目;
2.申报项目开工手续应齐全,并已经制订详细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方案”,并可在工程施工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方案中的全部绿色、安全、文明施工内容。
二、申报有关要求
1. 实行动态申报,按“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要求提供《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文明绿色工地申报表》(见附件2)及相关申报资料。
2.项目申报前应按《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文明绿色工地专项检查自评表》(见附件3)完成自评,且得分率在85%以上。
3.每个项目的所有申报材料(含申报表)一式一份,附上封面、目录,装钉成册(不建议使用胶片做封面和拉条装钉),递交或邮寄到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民 薛龙苹
电 话:020-83642506 020-83642502(传真)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808室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文明绿色工地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粤建协〔2021〕54号)
2.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文明绿色工地申报表
3.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文明绿色工地专项检查自评表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