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21〕42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9月份拟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工作部署,广泛动员各部门、各行业、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进一步激发质量创新动力,释放质量提升活力,共同推动质量强国建设事业。
质量月中将开展优质项目的观摩活动,为更好地筛选出优质项目供全省建筑行业观摩,共同提升建筑业质量,号召广大会员单位积极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认真组织推荐。
一、申报、推荐程序
(一)5月中旬前各申报单位把申报资料提交到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
(二)各地市协会组织考察推荐本地创新技术应用和质量创优较好的代表项目不多于3 项,并把推荐项目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同意。
(三)5月底前由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把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提交到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项目部应成立党支部,项目的党建工作推进工程质量成效显著。
(二)项目的质量目标为鲁班奖或者国优,已经积极开展质量创优活动,已经完成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优良。
(三)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拟采用不少于六大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或者(和)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进行数字建造技术等,且有广泛的推广价值项目。
(四)推荐项目场地条件具备质量观摩会的要求。
(五)推荐项目施工进度满足质量观摩会的要求,在2021年7月底前,主体结构大部分完成,已经开始机电和装修施工,机电和精装样板间或者样板段施工已经完成。
三、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一)申报2021年“质量月”现场观摩项目暨新建造技术应用的单位应编制《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建+”助推“质量月”现场观摩项目暨新建造技术应用的项目申报表》、《项目部党建工作策划及实施》、《创优实施情况》及《观摩工作安排》。
(二)《项目部党建工作策划及实施》应包括:党建的架构、分工与职责、活动内容、时间、主要参与人员等。在党的引领下,党建主要内容必须与项目的主要技术、质量控制等相呼应,不能与项目脱节。
(三)《创优实施情况》建议采用图文并茂方式,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及特点难点,工程法定基本建设必备资料整理情况,样板引路、质量安全创优策划及效果、及新技术应用及推广、绿色施工示范做法及其它等。
(四)《观摩工作安排》应包括:观摩工作组织架构、会场布置、停车场、交通指引、参观路线、主要参观点设置、展示形式等。
四、提交资料要求
申报单位将上述资料的书面版装订好,连同电子版(一式一份)提交到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在5月底前寄到省建筑业协会质量技术部。
五、项目考察与筛选安排
(一)6月份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组实地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拟选项目。
(二)7月份省建筑业协会将协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拟选项目进一步筛选,并确定最终观摩项目。
(三)8月份观摩项目准备各项相关工作。
联 系 人:梁智尤 吴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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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建+”助推“质量月”现场观摩项目暨新建造技术应用的项目申报表
2. 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现场观摩会项目《创优实施情况及工作安排》编写格式要求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