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21〕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主题公益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将组织“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2021年公益普法宣讲人选拔赛。参赛方式可以个人独立或多人组团参赛,作品形式以“朗诵、演讲、快板、舞蹈、歌曲、小品、情景剧”等为主。采用线上投票、线下评选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初赛、复赛、决赛最终评选出优秀公益普法宣讲人。请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参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至4月16日
二、参赛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
三、大赛形式
(一)参赛方式
1.第一阶段(选送)
(1)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参赛。
(2)各会员单位于3月24日前将参赛作品和名单通过书面方式发送至省建筑业协会邮箱(gdcia@vip.163.com),由省建筑业协会择优选择2-3个作品报送参赛。
2.第二阶段(初赛)
3月29日-3月31日,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子菜单【粤建专题】,选择【粤建公益普法宣讲人活动】参与活动投票,网络投票优选出前60个作品进入复赛,网络投票截止时间:3月31日24:00。
3.第三阶段(复赛)
(1)4月1日-4月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优选出前20个作品进入决赛。
(2)4月7日前,公布入围决赛的20个作品名单。
4.第四阶段(决赛):4月16日
(1)晋级决赛的20个作品参赛选手,参与现场决赛,通过现场评分,优选出“2021粤建十佳公益普法宣讲大使”,授予荣誉称号。地点另行通知。
(2)决赛评分标准:决赛现场按照表演内容、表演形式、传播力度、台风表达四部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由评委按照评分表的标准给参赛作品打分,统计出总分,评委的总分平均值作为参赛作品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依此类推。(注:此决赛评分标准适用于复赛评分标准)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生的案例、事件等,拍摄以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视频。
2.作品名称自由拟定,风格、题材不限,思想健康,内容积极向上。
3.参赛者可1人独演,也可团队出演(团队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
4.参赛者提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须对作品的原创性负责。作品不能侵犯其他人肖像权、版权及其他权利,因参赛作品所引起的一切侵权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作品格式为MP4(视频统一为横版),画质清晰,作品要求不超过5分钟。
6.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主办方可根据比赛或评审需要合理公开及使用参赛者提供的作品。
7.主办方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四、奖项荣誉及公益任务
1.进入决赛的20个作品参赛人员授予“2021粤建公益普法宣讲人”荣誉称号。获得该荣誉称号的宣讲人需每年参加不少于2场线上或线下的公益普法活动。
2.决赛评选出的前10个作品参赛人员授予“2021粤建十佳公益普法宣讲大使”荣誉称号。获得该荣誉称号的10名宣讲大使需每年参加不少于4场线上或线下的公益普法活动。
3.在“2021粤建十佳公益普法宣讲大使”中遴选出2名“粤建最美公益普法人”,参与《民法为民·民法典生活类普法情景短剧》的出演以及《粤建系统普法达人知识挑战赛》的案例集短视频录制。
4.从各选送单位中评选出6个优秀组织奖,授予“2021粤建公益普法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镇涛 黄薇薇
电 话:020-83642505 83642733
附件:2021年“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公益普法宣讲人大赛报名表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