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3〕22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建筑施工企业: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业经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为配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做好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的通知》(中施企协字〔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8楼
联 系 人:郑顺炽 严民
联系电话:020-83642201 传真:020-83642502
电子邮箱:gdcia@vip.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的通知(中施企协字〔2013〕4号)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