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3〕4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我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工作已转入常态化管理,现决定举办“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授课教师短训班”,目的是统一全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的培训内容、培训学时、授课方法和备课要求,以保证培训的质量。参加“授课教师短训班”的专职或兼职教师培训合格后,由省建筑业协会发给《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教师授课证》;未参加“授课教师短训班”(无授课证)的非师资库教师不得安排培训班讲课。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市建筑业协会及有关单位推荐的师资库授课教师,并经省建筑业协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原已参加过培训取得《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教师授课证》的教师要继续任教的,必须参加此次培训。
二、师资库教师申报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在本专业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
2、中专以上学历,在本专业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
3、必须具备讲师(工程师)以上职称;
4、身体健康,年龄在男65岁、女60岁以下;
5、除专业技术知识外,还须具备授课专业知识与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申报专业范围
申报专业分公共课2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相关法规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实务课5门:《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园林工程管理与实务》。
四、具体要求
1、推荐师资库的专兼职教师必须是本人自愿加入。
2、授课教师按七门专业范围,每人只能选择1门授课专业。
3、填写《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授课教师推荐表》(附件1),附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办理授课证用)。同一单位推荐多名教师的须由报名负责人填写《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推荐师资库教师专业选择汇总表》(附件2)。
4、各单位报名负责人填写《授课教师短训班回执》(附件3)。
5、请各单位于
五、培训时间、地点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600元/人(含教材、资料、场租、课酬、学习用具等)。
付费方式:1、为避免报到时的拥挤,可在开班2天前将费用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到我协会帐号或直接到我协会财务缴交。(通过银行转帐的单位,报到时请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
户 名: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帐 号:3602000909002250383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
2、22日8:30前到现场现金缴交。
食宿标准:标准双人间有四种档次房价138元/天、158元/天、178元/天、210元/天;餐费每人每天80元(含早、中、晚餐)。食宿费用自理。住宿统一安排,由于床位有限,尽量安排住双人间,若需单人住者请在回执中注明。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景铿、
电 话:020-83642733、83642809(财务)
传 真:020-83642502
邮 箱:gdcia@vip.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8楼
附件:1、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授课教师推荐表
2、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推荐师资库教师专业选择汇总表
3、授课教师短训班回执
4、建设大厦联络图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