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秘〔2012〕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装饰协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信息交流,省建筑业协会于2010年8月建立信息通讯员制度,并对各地级市协会的通讯员进行登记。由于登记时间较长,部分通讯员有所变动,现请各地级市协会和会员单位重新确认推选信息通讯员1-2名,作为省协会与地方协会、会员单位的联系桥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和会员企业的经验成果,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
请各地级市协会、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关于建立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信息通讯员制度的方案》(附件1)的相关要求,积极推选1-2名思想觉悟好,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建筑业管理工作,了解业内动向,具有新闻敏感,具有一定稿件撰写能力的人员为信息通讯员,并请于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建立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信息通讯员制度的方案
2、信息通讯员登记表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