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2〕84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粤建市﹝2010﹞26号)的工作部署和委托,我协会于2010年7月开始会同各地建筑业协会及培训机构着手开展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经过两年来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培训考核工作任务。为了继续做好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我协会决定召开“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小结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结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2、讨论“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更名“建造员”事宜。
3、研究分析“建造员”培训考证的可行性。
(二)参加人员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培训机构各一人参加会议。
(三)会议材料
为做好会议准备,请各地市建筑业协会或培训机构于8月6日前上报以下文字材料:
1、本市开展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小结材料。(可按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经验体会、存在问题、今后意见及建议等段落形成文字总结)
2、如何开展新的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员)培训考证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根据“关于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摸底调查提纲”(附后)写出书面材料。
(四)会议时间地点
拟于八月中旬在广州召开,会期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再行通知。
附件:关于“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摸底调查提纲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