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8〕71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行业改革发展有关政策要求和文件精神,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将继续开展以“能力评估和信用评价”为核心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资信评价工作。经过升级并调试后的“广东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资信评价申报系统”已于2018年11月5日正式上线,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行业资信评价工作仅限于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
二、凡自愿参加广东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行业资信评价的企业,可访问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gdcia.org),根据系统指引,填报和上传申报材料。
三、申报办法
1.简易申报
(1)适用对象: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且有效期在2017年12月28日后的甲级、乙级、暂定级资质证书的企业,或持有广东省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乙级、暂定级资信等级证书的企业;
(2)对应申报:甲级资质对应AAA级,乙级资质(资信)对应AA级、暂定级资质(资信)对应A级;
(3)申报时限:自系统上线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1日起,不再受理以简易申报形式提交的资信评价申报资料,原资信评级证书(乙级和暂定级)至2019年3月1日停止信息公开查询;
(4)申报资料:法人代表承诺书、工商登记证书、原有资质(资信)等级证书扫描件、会员证书或近期会员费缴费凭证。
2.升级申报
(1)适用对象:持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且有效期在2017年12月28日后的乙级、暂定级资质证书的企业,或持有广东省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乙级、暂定级资信等级证书的企业;
(2)升级要求:乙级资质(资信)可升级申报AAA级;暂定级资质(资信)可升级申报AA级;获得AA级一年后可升级申报AAA级;
(3)申报时限:自系统上线日起即可申报;
(4)申报资料:依据《广东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资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行业资信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附件)所列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3.新申报
(1)适用对象:2017年12月28日前资质已失效的企业,或无资质(资信)证书的企业;
(2)申报时限:自系统上线日起即可申报;
(3)申报资料:依据《广东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资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行业资信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附件)所列要求,根据企业实际提交资料申报资信等级。
4.企业信息变更。取得企业资信等级的企业,其名称、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在变更确立后的30日内在企业资信评价系统自主完成变更,并依据变更后的信息,在线打印资信等级证书。
5.企业合并分立。企业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承续合并前较高的资信等级证书,按较高资信等级变更资料;企业分立后只能由一方承续原资信等级,承续一方按资信等级变更资料;不承续的一方如需要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按新申请企业申报资信评价。
四、评价结果。广东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行业资信评价结果通过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网站公开公示,公示完成后,企业可自行下载并打印资信等级证书。
五、资信等级证书。资信等级证书有效期为四年,仅作为企业“能力评估和信用评价”的参考,不作为企业准入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行业的必备条件。
六、业务咨询
联 系 人:谢瑞 孟景铿
联系电话:020-83642501
技术支持:020-87250708
联系邮箱:gdcia@vip.163.com
附件:《广东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行业资信评价实施方案》(修订)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