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装〔2016〕9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装饰工程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表彰建筑装饰精品工程创造者的优秀代表,分会秘书处根据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行业形势及本省装饰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对原颁发的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修订)予以颁布。请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办法,做好广东省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的推荐、申报、评选工作。
附件: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修订)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2016年4月8日